淮南高新區管委會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約談部分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實施的房地產企業
4月25日下午,按照市政府專題會議要求,淮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孫躍山與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許耀在高新區管委會7樓會議室共同主持召開會議,約談部分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實施的房地產企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四級調研員郭寧、高新區管委會四級調研員張敬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聽取了拓基等房地產項目負責人未按約定如期建設商業部分有關原因的匯報。會議議定以下事項:一、在一周之內,各相關企業必須采取積極的
4月25日下午,按照市政府專題會議要求,淮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孫躍山與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許耀在高新區管委會7樓會議室共同主持召開會議,約談部分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實施的房地產企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四級調研員郭寧、高新區管委會四級調研員張敬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聽取了拓基等房地產項目負責人未按約定如期建設商業部分有關原因的匯報。
會議議定以下事項:
一、在一周之內,各相關企業必須采取積極的態度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辦法,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高新區管委會。
二、各相關企業如果只采取應付差事、推諉扯皮、沒有拿出實實在在的方案,根據合同約定將停止后續一切相關手續。
三、各相關企業必須按照原土地出讓合同列出建設計劃,承諾開竣工時間,高新區管委會將按時間節點兌現并請律師按照土地出讓合同進行監督。
四、各相關企業不能隨意更改原有已批準的規劃方案。
五、各相關企業要對約談的內容作為一項責任和義務來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