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田家庵區農水局致市民一封信
致市民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 2025 年淮河干流等水域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 年我市繼續實施禁漁期制度:
禁漁時間:3 月 1 日 0 時至 6 月 30 日 24 時。
禁漁范圍:淮河干流田家庵區段(田家庵區電廠北淮河水域--平圩淮河大橋的淮河干流)。春季禁漁期間,淮河干流禁止一切捕撈作業(含垂釣)(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除外)。
捕撈管理:在禁漁區、禁漁期禁止一切捕撈行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在內陸水域,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條規定的“情節嚴重”,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一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一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漁區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撈的;
(四)在禁漁期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撈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暴力抗拒、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尚未構成妨害公務罪、襲警罪的;
(二)二年內曾因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水生生物資源或者水域生態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糾集多條船只非法捕撈的;
(五)以非法捕撈為業的。
垂釣管理:在禁漁區、禁漁期禁止一切垂釣行為,依據《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在禁漁區、禁漁期垂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漁獲物,可以并處二百元罰款”。
禁漁期制度是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舉措,請大家自覺遵守,一旦發現在有關水域捕撈、電毒炸魚和垂釣等行為,立即舉報。
市級舉報電話:0554-2601353(24 小時值班);0554-2601331(工作日)
區級舉報電話:0554-2698342 18130105905
附件:禁 漁 須 知.doc
田家庵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2025 年 2 月 26 日
來源:田家庵區農水局
